法律援助与咨询(修正)法令预计年底生效,申请标准将改为评估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收入,以及房屋年值、储蓄与投资,预计25%的本地家庭符合申请条件,同目前不相上下。


尽管如此,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个案,法律援助局会更灵活处理,确保面对情有可原情况者可获援助。


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昨天在国会,回复议员潘丽萍(惹兰勿刹集选区)有关如何帮助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资格的中等收入家庭寻求法律咨询的提问时,透露上述信息。


法律援助局目前的申请条件是,申请者每年的可支配收入和可支配资金都不得超过1万元。


法律援助与咨询(修正)法案去年底在国会通过。


法令生效后,当局采用的新标准将与现有社会援助计划使用的考量标准一样,即家庭人均收入,以及房屋年值、储蓄与投资,目的是简化和缩短申请程序。


律政部计划年底前公布更多细节及落实修订法令。


目前,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家庭占约25%;新申请标准生效后,相信不会对这个比率有显著影响。


但唐振辉重申,法令将有更大灵活度,确保不符合条件,却有情有可原情况的个案,能获得法律援助。


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也可求助于新加坡律师公会的无偿服务(pro bono)、国家法院的社区司法中心,以及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诊所等咨询服务。


此外,唐振辉回复潘丽萍的补充询问时说,律政部也在探讨如果简化家属申请遗产管理书等法律程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