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57万元入境未申报
男子被罚款8000元


49岁男子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携带44万美金(约57万新元)入境,被判罚款8000元。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出,当局于2018年4月12日接获通报,指49岁的被告张吉中(译音)携带大量美金从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入境。


调查显示,他当时身上携带了44万元美金,并且没向有关当局申报,因此触犯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被告昨天被控,最终被判处罚款8000元。


警方提醒公众,携带超过2万新元的现金出入境都必须向当局申报。


未申报者可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或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