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火患的芽笼旧店屋楼上单位,被指非法隔房和超租,人力部和市区重建局已介入调查。
《联合早报》昨天报道,芽笼4巷47号三楼单位疑因充电中的电动踏板车起火,导致房间全被烧毁,还殃及隔壁45号三楼单位。
据记者探悉,47号一楼至三楼都是同一个业主,一楼是店屋,二楼和三楼是住宅单位,目前二楼没有出租,三楼则隔成六间房分租出去,其中一间房间住了五名印度客工,起火房间住了一名缅甸籍客工,另四间房间的住客人数不详。
人力部和市建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芽笼4巷第45号和第47号的三楼单位都属于住宅用途,单位各别最多只可以供六人居住。
人力部前天得知火患后,派人到场确保住在这两个单位的14名工作准证持有者,都在雇主的安排下搬迁到别处。
全国职工总会旗下的外籍劳工中心,也出面协助那些在火患中失去个人物品以及日常所需的劳工。
人力部和市建局目前分别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及规划法令,调查是否有任何违法行为。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没有为外籍员工提供安全和适当住宿的雇主,可被令为每名外劳缴付高达1万元的罚款或坐牢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违例雇主也无法申请新的工作准证或更新现有的准证。
至于规划法令,业主应尽责检查房屋是否被非法用作宿舍。违例者可面对罚款最高20万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同一排旧店屋五年前曾发生四死八伤的火患事故。在2014年12月6日凌晨,芽笼4巷35号的三层楼宿舍疑电线短路失火,三名客工当场被浓烟熏死,九人受伤入院,其中一人伤重不治。
按照当时的条例,失火单位只准住八人,雇主却让多达22名客工居住。三名清洁公司和建筑公司的雇主因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去年被判罚款共计15万3000元。
人力部已禁止这三家公司继续聘请外籍员工。
人力部和市建局指出,芽笼4巷第45号和第47号的三楼单位都属于住宅用途,单位各别最多只可以供六人居住。人力部前天得知火患后,派人到场确保住在这两个单位的14名工作准证持有者,都在雇主的安排下搬迁到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