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本地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的新法令生效超过五个月后,近1900个经销处已提交注册申请。律政部提醒其余业者在过渡期下个月截止前完成注册,否则就算违法营业。


宝石和贵金属(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于今年4月10日生效,所有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必须在六个月内取得注册证书,除非获得豁免。


根据律政部文告,截至本月15日已收到1475份注册申请,涵盖1889个经销处。据估计,本地目前约有2500个经销商。律政部鼓励所有还未注册的受监管经销商立即注册,以便在10月9日的最后期限前完成手续。


从10月10日起,未经注册而从事有关经销业务属违法。违例者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罚款最高7万5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继续违例每日可被罚最高7500元。当局将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对付违例的受监管经销商。


这项法令旨在加强对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的监管,以提升该行业在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标准。受监管经销商包括从事宝石和贵金属交易的业者,或涉及这类交易的中介。


典当业者受典当法令监管,不涵盖在新法令内。金融管理局监管的业者也豁免注册,但得遵守现金交易呈报的规定。


为提高业者对监管制度的认识,并遵循注册条例,律政部广泛宣导,包括与相关行业协会接洽,并派人走访、拨电、寄函和举行注册会议,通知可能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也经由其他政府机构联系相关人士。


有关注册和监管制度详情,可浏览acd.mlaw.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