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打抢油站的一名刀匪,上周二在国家法院认罪后突然逃逸,隔天被母亲举报再次被捕,昨天被判坐牢11年半。
被告自称有精神病
被告维斯瓦纳丹(50岁)昨天被押回法庭时表示道歉,说他不该浪费法庭的时间,并向法官解释他逃逸的原因。他声称患有精神病,有“声音”不断劝他回家,希望能关进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治疗。
法官说,她并没有将他送入心理卫生学院的判刑选择。控方则指出,若被告真有精神病,监狱有完善的医疗设施。
被告是在2017年7月31日下午,在武吉知马路上段蚬壳油站持刀打抢收银台,抢走约1200元的财物。他被捕后保释期间到金文泰警局时,把一包毒品落在了厕所内。
他面对一项持刀抢劫及多项吸毒和拥毒罪名,控方只提控其中四项,其他交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的罪行都非常严重,持械抢劫的刑罚最低是坐牢两年,打鞭至少12下。
他说,被告抢到的财物价值并不高,但他预谋犯案,还遮住面容及电单车车牌,企图隐藏身份,应该加重刑罚,判他坐牢三年。
至于毒品罪名,被告从1992年就多次进出监狱和戒毒所,被判长期监禁两次,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年3个月。
被告已经50岁,不能接受鞭刑。主控官说,被告明显滥用司法程序,为了逃过鞭刑,利用各种方式将案件拖延两年,等到满50岁才认罪,要求法官判他额外坐牢12个月顶替。
被告求情时说,他并没有预谋犯案,声称案发时已三天没睡觉,在精神不好的情况下犯案。而且,他当时身上有价值5000元的金饰,但还是无法控制想要犯案的欲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