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粉红色头巾,持菜刀、假枪以及假炸弹企图打抢文礼当铺的孟加拉客工前天认罪,被判坐牢三年半以及鞭刑18下。


今年30岁的孟加拉籍男子拉赞是在去年7月28日下午4时许戴粉红色头巾以隐藏身份,打抢文礼地铁站外的方圆当(ValueMax)。


他失手后按照原先策划的路线变装逃走,警方出动大批警力,五天后将他逮捕。


拉赞除了企图持械抢劫的罪名,也面对一项失信罪、多项欺骗罪、两项拥有假工作准证的罪名、一项逾期逗留罪,以及一项在犯罪时出示假军火的罪名。


控方以其中五项罪名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庭上揭露,被告在去年失信了价值7370元的金饰、手机以及现金后,企图乘撘飞机逃离我国,但在机场遭到逮捕。


警方当时给予他警告,要求他留在新加坡,等待当局召开研讯处理赃物。


他原本每两周都必须到移民与关卡局报到,更新特别居留准证,但是他在去年12月8日就不到当局报到,开始在我国逾期逗留。


主控官:计划周密须严惩


被告为了糊口,找了孟加拉的老乡帮他做了两个假工作准证寄来我国。直到去年7月,他靠打杂赚钱,但不足以过活,还得依靠在家乡的家人汇钱给他。


为了解决缺钱的问题,他决定要做劫匪,最终选定了事发的当铺下手。


主控官指出,被告精心策划抢劫案,不但请朋友帮忙准备头巾用来遮盖半张脸,还用前雇主的工具制造了假枪以及假炸弹,想要用来吓当铺的店员乖乖交出钱。


虽然被告最终没有得逞,但是当铺内有7万2000元的现金以及价值约1555万元的金饰。


对于被告整体上应受到惩罚,主控官以及代表律师并没有争议,但是两人却在企图持械抢劫罪的单一刑罚意见分歧。


主控官提出,被告应被判坐牢三年并且鞭打12下,但律师认为监禁刑期两年就已经足够。


主控官认为,被告的计划非常周密,手段比其他抢劫犯高明,必须严惩,以起阻吓作用。


律师指出,被告所准备的一切徒劳无功,单单是当铺的防护栏就注定他计划不可能成功,因此计划不能算是“精心策划”。


法官不认同律师的说法,指计划不成功不代表他没有精心策划。


他指出,相比其他抢劫不遂的罪犯,被告的手法高明许多,而且还造成了不小的骚动,因此最终同意控方所要求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