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一路从罗弄亚苏、德福1巷、最后开进实龙岗2道,并在实龙岗3道的组屋停车场停车,警察也随即赶到逮捕人。据调查,男子趴在被告引擎盖上28分钟,全程七公里,汽车的时速一度高达70公里。
半夜目睹妻子和另一名男子从酒店离开,丈夫试图肉身拦车,整个人趴在男子汽车的引擎盖上,男子竟不顾危险继续开车,从高文一路开到实龙岗,全程七公里,时速一度高达70公里,前后历时28分钟。
该名车主是34岁郭伟文(译音),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一项行事鲁莽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控状提控,另一项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11周,以及吊销驾照24个月。
案发当天是去年4月28日凌晨1时许,27岁丈夫怀疑妻子出轨,案发前和友人追踪到妻子在高文的飞龙酒店,两人于是守在酒店外,约两小时后看到妻子与被告走出酒店,登上被告的车。
丈夫怒火中烧,上前挥打被告汽车挡风玻璃和车窗,要被告下车理论,结果被告却直接开车,丈夫情急下抓着司机车门,不过被告执意开了40米后,突然左转将丈夫甩在马路上。
不过,丈夫仍追上车趴在汽车引擎盖上,被告随即又直接开车,而妻子全程在被告的车上,目睹这一切。
妻子随后下车劝丈夫放手,从引擎盖下来,但丈夫不肯,被告随即又加速开车。一辆路过的私召车发现这惊险一幕,赶紧报警。
被告一路从罗弄亚苏、德福1巷、最后开进实龙岗2道,并在实龙岗3道的组屋停车场停车,警察也随即赶到逮捕人。
据调查,丈夫趴在被告引擎盖上28分钟,全程七公里,汽车的时速一度高达70公里。
被告曾犯交通与伤人罪
妻子随后赶到停车场,结果她直接走向被告,关心他有没有事,丈夫见状气得从引擎盖下来,朝妻子大喊“为什么你不先关心我?”,随后因过度换气(hyperventilation)晕倒而送院治疗。
丈夫身上也多处擦伤,包括左腹胁(Flank)、左髂骨、右手掌、左手肘和双膝。
控方指出,被告在2009年犯下交通相关罪行,2014年则犯下蓄意伤人罪,此次更罔顾安全。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这名丈夫当时手持不明物品敲被告车窗,被告吓得踩油门离开,期间车子曾两度停下,丈夫有机会离开引擎盖,但他却不肯。
不过,控方不同意律师陈词,指受害者没使用武器敲打车窗,被告无论如何都不该直接鲁莽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