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正式试行一项名为“iFAMS和解献议”的电子申请功能。申请赡养费的一方可利用该网络服务,提出自己要求的赡养费;对方可选择接受献议,或提出自己愿支付的数额。


离婚怨偶如今有望通过家事司法法院的网上申请平台,更快捷地解决赡养费争端,就双方可接受的赡养费数额达成共识。


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FAMS)昨天正式试行一项名为“iFAMS和解献议”的电子申请功能。为期半年的试验计划,让离婚夫妇自愿参与。


由于怨偶一般不愿直接联络彼此,当其中一方提出赡养费申请,一般要等到三周后,双方到“赡养费调解处”展开调解时,才开始处理赡养费争端。


如今,即便调解还未展开,申请赡养费的一方可利用“iFAMS和解献议”网络服务,提出自己要求的赡养费;对方可选择接受献议,或提出自己愿支付的数额。


双方各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提出三次献议。若双方就赡养费达成协议,只需在指定日期出席调解会议,完成有关手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怨偶则继续接受调解。新措施除了适用于首次提出的赡养费申请,怨偶也能就已在iFAMS系统内的赡养费申请提出调整。


R. S. Solomon LLC的萧锦耀律师说,对于赡养费争议,他一般建议客户接受法院的调解服务自行解决,毕竟通过律师处理,费用往往可达数千元,新措施相信可为怨偶解决赡养费争议提供多一项选择。


此外,家事司法法院也推出名为“iFAMS远程赡养费支付证明”的电子服务,让支付赡养费的一方无须亲自到法庭,也能通过网络平台提呈已支付赡养费的证据。这项试验计划同样为期半年,将在本月起分阶段推出。


去年近九成离婚案件 经调解获部分或完全和解


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王少凌昨天致辞时也说,家事司法系统过去五年进行不少改革,例如推行让同一名法官自始至终审理指定案件,以提高效率等措施。家事司法法院和律政部最近就法庭服务使用者进行首次调查,刚出炉的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的律师和公众对家事司法改革给予积极反馈。


王少凌指出,家事司法法院的调解服务也取得良好成果,去年,每10起离婚案件,近九起接受调解后,就争议的事项取得部分或完全和解;截至今年上半年,少过4%的离婚案件就离婚原因或附属事项闹上法庭。


由家事司法法庭、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联办的家事司法实务论坛2019,昨早于高等法院举行。约350名家庭法律师、政策决策者、社工,及心理卫生专业人士参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