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近30年都没有派上用场的法令,为何还需要修订?这是27名部长和朝野议员在昨天近七小时的国会辩论中,尝试回答的问题。
1990年制定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如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所形容,那是个宗教狂热的年代,法案起草前不久也曾发生光谱事件,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当时被指以宗教为掩护推进共产主义事业。
时过境迁,重读当年的白皮书,一些段落仍与当今时局不谋而合。白皮书写道:“近年来,在新加坡的基督教徒、回教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团体当中,宗教狂热,及激进和强势的传教行为,明确增加。围绕追随者和皈依者的争斗也日益尖锐和激烈。”
再看今日,围绕宗教的冲突有增无减,宗教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据预测,到了2050年,世界人口87%将有宗教信仰。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邻国,基于宗教的身份政治也越演越烈。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曾提出“文明冲突论”,认为在一个后冷战世界,人们的文化和宗教身份将成为冲突的主要根源。这使得当初制定《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出发点,时隔30年仍不显过时。
尽管如此,法案的一些措施有待更新。它宛如一把尚方宝剑,无需出鞘已起到震慑作用,但长期不用也会变钝。
有些事情30年不过时。但如果我们看的是科技和生活方式,那时代真的不同了。30年前,大家很难想象,无人机和个人代步工具,会是国会热议的课题。
但现实是,新科技的突飞猛进,也引发各种安全隐忧,小型无人机足以运载和投放炸弹、个人代步工具能达到每小时80公里的时速……而网络言论若不加以监管,可能导致宗教情绪一触即发。此次修订《维持宗教和谐法令》,因此不再规定当局在发布限制令前须给予14天通知,改而让限制令立即生效。
30年光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曾在1990年见证《维持宗教和谐法令》出台的国会议员,如今还活跃于政坛的不多,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是其中之一。
毕丹星引述档案说,当时还是后座议员的尚穆根,在参与法案辩论时,曾质疑政府存在非理性行使这项行政权力的可能性。对此,尚穆根在总结法案二读时,特别解释了他30年前的这段发言,一时间颇有与年少的自己遥遥相望之感。
尚穆根说,当时31岁的他是一名律师,刚涉足政坛几个月,认为法律程序能够解决所有争端,是最合适的方法。
“但使用法律程序,真的是解决社会宗教问题的最佳方式吗?审判过程往往会加深宗教断层线,并鼓励其他人效仿嫌犯。它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嫌犯成了社群中的烈士,加剧紧张局势。”
尚穆根坦言,年少单纯的他,曾对法案内容不信服,然而法案颁布后的近30年中,我国免于所有宗教冲突与暴力事件,成为宗教宽容、社会和谐的楷模。
他难忍心中的激动说:“如果我今天仍坚信我当年说的话,那我不会将这个修订法案提呈到国会。”
一个近30年都没有派上用场的法令,为何还需要修订?
我认为,与其说是因为时局变迁、科技演进,更重要的还是人的因素。
法律由国会制定,国会由议员组成,而议员是由选举产生的。因此,法律是人民意志的民主表达,而人的想法和价值观会随着时间不断改变和成熟。
30年后,坐在国会的将是另一批议员,而他们代表的会是新世代的意志。或许,他们会如尚穆根一样,认同前人高瞻远瞩的决定,或许,他们将全盘否定,走上不同的道路。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有责任重新检视各项法案,确保法案依然符合自己心中那把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