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下属串通利用自己经营的交易公司,以“幌骗”的手法操纵期货的“买气”及“卖气”来从中获利,昨天分别被判坐牢4周和16周。 


两名被告是黄松汉(49岁)和黄建斌(36岁),他们都来自一家名叫Joerik Financial Pte Ltd的自营交易公司(proprietary trading firm),公司的老板是黄松汉和另一名男子蔡明隆(42岁),黄建斌则是交易公司的一名交易员。


三人都被控触犯证券与期货法令的罪名,黄松汉和黄建斌昨早认罪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两被告承认在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9月1日之间,在新加坡交易所衍生品市场里,利用“幌骗”(spoofing)手法操纵期货交易。


“幌骗”一般指交易员提交多项订单,但是迅速将这些订单取消,让人误以为交易量非常高,营造假的“买气”或者“卖气”。


黄松汉在在“幌骗”行为中总共捞得1830美元(约2527新元)。


黄建斌则进行了更多“幌骗”交易,从中捞得3万元新元的利润,比老板还多。 


代表律师称他们的行为没有影响市场,所赚的钱也只是小数目,请求不要判他们坐牢,但法官认为罪责明显,要判监以示惩罚,判老板黄松汉坐牢4周,赚较多的黄建斌坐牢16周。


至于第三名被告蔡明隆的案件将择日审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