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近1150元资助恐怖主义活动,一名前资讯科技工程师被判坐牢30个月,成为第一名因抵触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被治罪的新加坡人。


被告是35岁的艾哈迈德,他承认两项抵触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控状,昨天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3年在网上看到牙买加的激进传教士谢赫·阿卜杜拉·费萨尔所拍摄的视频,得知他宣扬“圣战”,也支持伊斯兰国组织(ISIS)通过暴力建立和捍卫其所宣称的哈里发国。


被告随后上网查询这名激进传教士的资料,发现对方曾教唆他人要杀掉犹太人、美国人、印度教徒和基督徒,并使用激进言语挑衅种族仇恨,他因而于2003年在英国被判九年监禁。


被告从中深受影响,随即通过面簿、电邮和WhatsApp等社交媒体联系上谢赫·阿卜杜拉·费萨尔,进而同意资助他进行恐怖主义活动。


他接着分别在2016年7月29日及9月3日,转账1059新元和62美元(约86新元)资金给对方的钱骡和妻子,并在事后试图删除电邮和两人的对话,避免被追查。不过他的行径最终被揭发,随即于2018年7月在内安法令下被捕。


控方指被告预谋犯案且计划缜密,更涉及跨国恐怖主义行为,容易引起公众不安,须严惩以遏制这类罪行。


被告认罪后求情时表示,母亲患有失智症,儿子也在他拘留期间出世,因而没机会在狱外见上儿子一面。他说会改过自新,出狱后成为行为良好的公民。


另一名新加坡男子伊姆兰·卡欣(35岁)也在今年4月因涉嫌资助伊国组织的恐怖主义宣传,被控抵触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案件正在审讯中。


2016年,六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孟加拉籍客工因资助恐怖活动,被判监两年至五年不等,成为首批在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下被控和定罪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