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涉嫌在裕廊西燃放危险烟花,昨日遭警方逮捕。
警方于昨晚发文告表示,当局在10月27日晚上接获通报,指有人在裕廊西73街燃放烟花。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受伤。裕廊警署警员经过调查后,确认燃放烟花的38岁男子身份,并于昨日将他逮捕。警方调查正在进行中。
燃放危险烟花一旦罪成,男子可面对介于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是两者兼施。警方提醒公众,持有、售卖、运送、邮寄、发放,或进口任何危险烟花是犯法的。
警也表示对于任何可能危害他人的性命和安全的行为,以及任何可能造成公共恐慌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地对目无法纪者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