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受指示在本地注册24家空壳公司,一名俄罗斯男子以其中四家公司的名义,聘请四名外国人和一名新加坡人充当“挂名”董事,联合在本地开设公司银行户头,以此进行跨国洗黑钱计划,短短六个月骗取至少四人约90万元,昨天被判监禁88个月。
这名57岁的男子是跨国洗黑钱集团的要员之一,他在2016年前后三次带人到本地开设公司银行户头,第三次入境时被捕。他也是本地警方破获的洗黑钱活动中,角色最吃重的嫌犯之一。
被告兹柯特面对45项控状,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欺骗和伪造文件等控状,但他不认罪,针对其中30项控状抗辩。经审讯后,法官判他罪成,另外13项控状则纳入刑罚考虑,另两项欺骗控状则被判无罪,法官昨天判他坐牢88个月。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土耳其认识一个名叫“Iho”的男子,他随后在2013年12月按对方指示,到香港注册约八家空壳公司,并利用公司名义开设银行户头,接着将资料交给“Iho”,后者因而可使用户头洗黑钱。
他每注册一家公司便可获得1500至5000美元佣金。不过一年多后,香港开设银行户头的条件变得严苛,被告于是在2016年转移阵地到新加坡,并接连注册了24家空壳公司。
被告接着在同年5月至10月间,用其中四家公司名义,聘请四名来自荷兰和爱沙尼亚的人,以及一名本地男子充当公司“挂名”董事,并用伪造的文件开设公司银行户头,让银行误以为户头是用来支持公司在国外的生意。
“Iho”接着盗用他人的电邮账户,佯装熟人给至少四名来自澳大利亚、百慕大和印度尼西亚的人发电邮要求转账,结果他们信以为真将大笔款项转账到被告在新加坡开设的银行户头内,共达66万美元(相等于90万新元)。
被告抗辩时声称自己毫不知情,完全是受指示行事,也不清楚文件是伪造的。控方训斥被告撒谎,指他与“Iho”的对话显示他清楚知道伪造文件,甚至建议“Iho”更改文件内容,以避免起疑。
控方也指被告是案件的关键角色,预谋犯案且计划缜密,因而吁请法官严惩,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