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公司因随意丢弃超过20件家具,被国家环境局罚款9000元。


根据环境局昨天发出的文告,当局执法人员是通过例常监测活动发现到这些违例丢弃的大型家具。


经过调查后,当局发现有一名男子在9月30日为顾客提供搬运服务。这名男子是搬运公司的经理,为了省下处置费,将20多件旧的大型家具随意丢在裕廊海港路一带的惹兰德鲁山(Jalan Terusan)。


按照规定,搬运公司应将家具送往二手商家或回收商,随意丢弃属违法。搬运公司的经理因从车辆将垃圾丢弃在公共场所触犯环境公共卫生法条例,被罚款9000元。


在该条例下,违例者可被罚款最多5万元,或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会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坐牢最多一年,或两者兼施。


环境局强调,在公共场所丢弃垃圾可污染环境,并构成公共卫生问题。当局严正看待非法丢弃垃圾的问题,也会毫不犹豫针对违例者采取严谨的执法行动。


在环境局持续和密切的监测下,违例丢弃垃圾的案件从2000年的160起减至2018年的53起。


当局也呼吁公众,若遇到类似情况,可致电环境局的24小时热线1800-CALL NEA(1800-2255632)提供资料。提供案发日期和地点,以及照片、视频等资料,也能协助当局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