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妇女宪章明年上半年生效前,房地产代理理事会将公布与内政部合作制定的指导原则,让房屋经纪在协调出租交易时进行必要检查,并保存这类检查记录。
内政部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无论是出租房产给外国或本地租户,房屋经纪日后须遵守内政部同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合作制定的指导原则,当中包括必要的检查事项,检查记录也须保存起来。
答复中提到,屋主和经纪可自行决定以最适当方式,记录已采取的“合理的谨慎”措施(reasonable diligence)。
例如,在租约上或以其他形式注明与租客见面确认身份的时间和日期。若是通过代理人与租客面谈,代理人发送给屋主的电邮或短信可充作额外的记录。
除了在签下租约前与租客面对面核查身份,屋主和房屋经纪也应该了解租客的基本背景资料,以及租客是自住或会让其他人使用房子。
修订后的妇女宪章生效前,即明年上半年,理事会将向业界发出执业通告(Practice Circular)。
理事会也正在探讨更新房屋经纪的租房检查清单与租约范本,以纳入记录检查的各个建议步骤,以期协助房屋经纪和自行交易的屋主。
2015年至2018年,每10名因从事网络卖淫被捕的外籍女子中,就有七人在住宅区提供性服务。
根据新条例,住房一旦被发现用以进行卖淫活动,屋主及二房东须证明自己在签订租约时并不知情,而且即便已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例如与租户面谈,仍无法察觉房屋会被用来提供卖淫服务。
内政部透露,警方去年采取行动对付六名房产被发现用来卖淫的屋主。
另外,警方也已把数起违例或疏忽的房产经纪案件转介给房地产代理理事会。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房屋经纪代替客户出租房屋时没有妥当确认租客身份,单位过后被用来进行卖淫活动。该名经纪事后遭理事会的纪律委员会罚款2500元,吊销执照六个月。
房地产公司泛欧置业总裁王德宏指出,如果屋主在新加坡,他们应该肩负出租后检查单位的责任。
他担心,屋主如果有意委托房屋经纪定期检查租户,或会导致房屋经纪承担不必要的责任,而房屋经纪如果愿意提供这项服务,应否征收费用。
此外,目前也没有有关突击检查频率等方面的明确信息,王德宏因此希望房地产代理理事会在制定指导原则时,能对这些事项加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