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工人党议员等八造的白沙榜鹅市镇理事会,针对高庭法官裁决起诉方有责任证明损失,而且无权要求替代补偿的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本报取得的文件,白沙榜鹅市镇会是在本月11日,也就是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在该案第一阶段的审讯裁决,起诉方须证明林瑞莲、刘程强、侯文芳以及已故的卢仲明违反受托责任的行为造成了损失,而且白沙榜鹅市镇会无权要求替代补偿。白沙榜鹅市镇会就此提出上诉。


第一阶段判决将对第二阶段审讯有显著影响


由于本案第二阶段的审讯与赔偿金额有关,第一阶段对举证责任以及能否要求替代补偿的判决将对第二阶段审讯有显著影响。


本报较早前曾报道,阿裕尼集选区三名议员林瑞莲、刘程强和毕丹星,以及两名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已经提出上诉。他们上诉针对的内容包括:林瑞莲和刘程强在委任管理代理过程中违反受托责任;毕丹星、蔡誌泓和符策涫违反“技巧与谨慎责任”;上述五造都须承担对市镇会造成的损失。


至于已经上诉的辩方其余三造,即市镇会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以及FMSS负责人侯文芳和她已故的丈夫卢仲明,他们的上诉内容,目前尚不清楚。


阿裕尼—后港市镇会委任的独立委员会和白沙榜鹅市镇会分别在2017年7月和9月,起诉工人党领导人等八造在2011年7月到2015年7月间,管理市镇会过程中失职,造成市镇会蒙受损失,并为此索偿3370万元。案件去年10月初在高庭开审,审讯长达1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