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出,被告虽然声称他是误以为撞到了罗厘右边的德士,才会将罗厘开往骑士的方向闪躲,但是辩方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
白沙脚踏车与罗厘争道一案,罗厘司机昨午被判罪成。法官认为司机是故意将罗厘撞向脚踏车骑士。
罗厘司机张胜仲(58岁,渔场老板)面对两项罪状,包括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以及没有在发生车祸24小时内报案。
他被指于去年12月22日,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处开罗厘时,与脚踏车骑士张豪宇(35岁)发生争道纠纷。
张胜仲被指在罗厘的左侧镜子遭骑着脚踏车的张豪宇拍坏后,突然将罗厘向左拐,并撞上张豪宇。
他不认罪,案件经由审讯后,控辩双方日前提交了结案陈词,昨天再次回到国家法院。法官谢源发裁定张胜仲罪名成立。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控方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的罪名成立。
法官指出,被告虽然声称他是误以为撞到了在罗厘右边的德士,才会将罗厘开往骑士的方向闪躲,但是辩方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法官由此相信,被告是故意撞向脚踏车骑士,裁定他两项罪名都成立。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说,辩方的解释不合理,而且说辞有许多漏洞。
主控官:被告是典型路霸
张胜仲较早前在庭上供称,他并没有看到镜子被张豪宇弄坏,把注意力都放在另一边的德士上,所以当听到镜子碎裂的声响后,他才会搞错了方向。
主控官认为,张胜仲的说法虚假,指他不满脚踏车挡道,不可能不留意脚踏车骑士的举止,而且他的视野清晰,一定能看得到张豪宇弄坏罗厘侧镜的过程。
另外,主控官认为,光看罗厘司机的行为就可清楚辨认他的意图。他指出,罗厘在镜子落地后,就立刻以45度的斜角撞向脚踏车,而且故意横跨了整个左边车道,还差一点冲上路堤,很显然是故意撞向脚踏车骑士。
若罗厘只是为了闪躲,被告不必做出那么过激的反应,而且不可能不偏不倚地就撞飞脚踏车骑士。
主控官也提出,被告在事前事后的行为都非常凶恶,起初多次尝试超车不果,撞人下车后,还对骑士连爆粗口,根本是典型的路霸行为。
除了罗厘司机,被撞的张豪宇日前也被控上了法庭,并且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
他面对一项在左边车道正中间骑脚踏车,阻挡其他车辆的罪名,以及恶作剧的控状。他日前认罪后被判罚款2800元。
由于控辩双方都需要时间针对司机张胜仲的刑罚做出陈词,法官将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14日下判。
面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罪行,张胜仲面对的最高刑罚是一年监禁,或者最高5000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至于没有在发生车祸24小时内报案的罪名,他可面对长达三个月的监禁,或罚款1000元(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