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管理大学男学生为了试探自己对于偷拍女生裙底和女士如厕会否产生性欲,竟在实习期间偷拍女同事,昨早(12月19日)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和130小时社区服务。控方认为刑罚过轻,准备提出上诉。


被告洪启通(译音,23岁)今年刚从新大毕业,他面对一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擅闯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余项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昨天被判刑。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7年9月13日下午5时许,地点在被告实习的公司。受害者是31岁女同事。


根据案情,被告因为尊重女友意愿,曾与女友协议不进行婚前性行为,但他在案发数个月前,突发奇想打算偷拍女子裙底照,以此探测自己会否激起“性”趣。


结果,他在事发前一个月,在办公室先偷拍A同事的裙底视频。


被告随后发现偷拍裙底没法满足自己,竟萌起潜入女厕偷拍女子如厕的想法。他付诸行动尝试两次进入女厕偷拍,但不得要领。


事发当天,他见B同事离开座位,便尾随对方到女厕外。待B同事进入厕所隔间后,被告也跟着溜进隔壁隔间,将手机举到挡板上方偷拍B同事如厕。


B同事抬头惊见被告手机,吓得赶紧整理好衣裤,并直接敲隔间门与被告对质,要求被告删掉影片。被告随后重置(format)手机。


B同事则跑出厕所,通报上司并报警处理。被告随即被捕。


律师代为求情指被告患抑郁症,恳请法官判他接受强制性治疗。


受害者则提呈一封信,指自己事后不敢一个人上厕所。控方因而吁请法官严惩被告,判他坐牢八周。


法官下判时表示,短期拘留令对被告并不算轻判,这是让他体会监狱生活的方式,避免他重蹈覆辙。


宿舍内偷拍女子冲凉 国大生前天加控九控状


另外,新加坡国立大学建筑系学生乔尔·拉西·伊斯梅尔(26岁)今年5月12日被控一项擅闯和一项侮辱女性尊严控状,指他在5月11日早晨6时25分,擅闯国大校园内的郭氏基金宿舍六楼女厕,用手机偷拍女子冲凉。


他前天被加控九项控状,包括涉嫌在三楼宿舍偷拍女子冲凉、2016年在地铁站偷拍,甚至在实习公司偷拍女同事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