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破产男子开设两家旅游公司“卖会员”,两年内吸引超过26万元的“投资”,导致51人血本无归。


他后来另开一家公司,聘请员工找回同一批受害投资者,声称能够帮助他们向旅游公司“追讨”损失,再骗走其中六人2万2600元。


男子李俊权(54岁)日前被控12项罪名,包括六项触犯公司法,以及六项欺骗的罪名。


控方以其中四项罪名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被判坐牢三个月及11个星期。他不满刑罚,表示要上诉。


根据国家法院法官前天公布的判词,被告在2008年11月27日宣告破产,在未得到官方受托人批准前,不得经营任何公司,或者成为任何公司的董事。


借他人名义开公司自己幕后掌控


被告在2009年聘请40岁男子再拉尼,要他注册成立Glitterati Marketing & Consulting有限公司。再拉尼虽然是公司唯一董事,但他只是个清洁工,公司实际上是由被告掌控。


被告要求公司员工在2009年至2010年之间,随机拨电给陌生人,说服他们到公司“听讲座”,借机推销旅游服务。


公司声称只要支付2500元至1万5000元的“会员费”,就能享有7到30年的各种折扣,包括能购买便宜旅行团、酒店住宿以及飞机票。


这家公司在2010年3月1日倒闭,共有31人报警称被骗,涉案金额17万1922元。


被告则在2009年底入狱,出狱后他重操旧业,找了狱友帮他设立第二家旅游公司Lastminute Marketing & Planning,用同样手法吸引人缴“会员费”。这家公司在2010年12月倒闭,20人报警称被骗了9万零645元。


以追债之名再骗前受害者


被告在2011年巧遇一名支付了5000元“会员费”的Lastminute前投资者,但对方并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被告认为有机可乘,说服对方聘请他,声称能够“免费”帮他追回投资金额。


后来,他开了一张8000元的空头支票给这名前投资者,要他缴付3000元现金作为他的酬劳。前投资者三天后无法兑现支票,才发现自己又上当。


被告食髓知味,后来请了两名员工,要他们用公司的名义联络其他“前投资者”,用同样手法骗了另外五人。这六人一共被骗了2万2600元。


被告被控以“追债”之名欺骗六人。不过,至于51人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案件,他并未被提控。


律师指出,被告已经将这六人的2万多元全数归还,请求法官只判他罚款1万元就好。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被告虽然吐出了2万多元,但仍有51人因他而损失26万元,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他吞了那笔钱,但至少是因为他在破产期间胡乱经营公司而造成。


法官指被告的欺骗行为非常恶劣,除了不断换公司进行,连以前亏钱的投资者都不放过,必须入狱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