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2月1日开始,工业设施冷却水系统必须符合环境局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公司可通过装置新节能冷水机或优化现有系统等措施,提高新旧工业设施的能源效率。


国家环境局昨天(12月26日)发表文告,宣布推行工业设施冷却水系统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inimum Energy Efficiency Standards,简称MEES),希望借此协助工业设施加快使用节能系统,从中节省开支,并履行新加坡在《巴黎气候协定》减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承诺。 


根据节能法(Energy Conservation Act,简称ECA)管制下的高耗能工业设施提呈给当局的数据分析,冷却水及环境冷却系统占了这些设施总耗电量的约16%,成了业内第二大耗电系统,而现在有超过七成的系统在次优的能源表现水平上运作。


新标准的实施期限分别是,在明年12月1日当天或之后申请规划许可证(Planning Permission,简称PP)的新建工业设施,在获得临时入伙证的一年后就得符合标准。受节能法管制的高耗能工业设施,最迟必须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符合标准,而其他工业设施则必须在2029年12月1日之前达到最低能源效率标准。


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今年11月在提到这项标准时曾说,这能协助企业在2025年之前达到一年省3700万元能源成本的目标。


环境局(环境保护)副首席执行官阿南达在文告中说,国家环境局就这项新的能源效率标准咨询业界意见,获得广泛支持。相关利益者一致认为,优化整体如冷却水的作业系统,比零件效率提升能实现更高的价值。


企业可在强制性要求生效之前,向环境局询问有关提升冷却水系统的援助计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