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朋友示范如何操作无人机,男子声称自己“太兴奋”,一时忘了不应在禁飞区无牌操作无人机。他昨天在国家法院认罪,案件择日下判。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两名男子郑茂成(41岁)和陈俊源(37岁)于今年6月26日晚上大约9时,在巴耶利峇空军基地周围五公里内无准证操作无人机,抵触航空条例,被控上庭。


他们是本地头两名因无准证操作无人机而被提控的人。面对一项控状的陈俊源已在上个月被治罪,被判缴付2000元罚款。


郑茂成昨天承认两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控状指他在案发当晚,在没有申请活动准证的情况下,在靠近榜鹅域径第128C座组屋的空地,操作一款重量达0.43公斤的Bumblebee wrapped DJI小型无人机。


事发地点距离巴耶利峇空军基地约1.66公里。根据航空条例,若在该空军基地的五公里范围内操作无人机,必须申请和取得活动准证。


根据案情,案发两天前,陈俊源购买了一台无人机,他约郑茂成见面,请后者教导他如何操作无人机。案发晚上,郑茂成带着自己的无人机赴约。两人在空地上各自操作无人机,直至无人机的电池耗尽。


就在郑茂成准备为无人机更换电池时,一名空军人员出现在他们面前,通知他们不可在禁飞区操作无人机。郑茂成当时回应,他因为要教朋友操作无人机太兴奋,一时忘了航空条例。警方过后抵达现场,将两人逮捕。


根据无人机的飞行记录,案发当晚有一段11分钟的时间,郑茂成让无人机飞行在431米的高空,超出了该地区的64米障碍物限定高度。郑茂成这么做危害了巴耶利峇空军基地其他飞机的飞行安全,触犯航空条例。


郑茂成也另外面对第三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指他在今年3月26日于科尼岛(Coney Island)无准证操作无人机。这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法律,抵触相关航空条例的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元,重犯者的刑罚则是罚款不超过4万元,或坐牢最长15个月,或两者兼施。案展下个月20日进行求情和判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