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学院前奖学金得主在校园厕所偷拍同学如厕,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前天被判缓刑监视15个月以及必须完成1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他的父亲须以5000元签保,确保他品行良好。


被告是现年18岁的永福(Brandon Mandolang Yong Fu),他承认在南洋理工学院的男厕内,用手机偷拍正在上厕所的同校同学。


校方将给予辅导


南洋理工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告早前被令停学,校方也取消了他的奖学金。另外,被告在课外活动社团中担任的职位也被革除。发言人也说,校方将继续给予被告辅导,并给予受害者所需的帮助。


本报曾报道,目前仍是南洋理工生的被告,于今年5月2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在校内厕所偷拍如厕的男同学。


调查揭露,原本在厕所内的被告突然想自慰,开始翻阅手机内的色情资料。这时,一名同学走进被告隔壁的隔间,被告便决定拿起手机偷拍。


岂料对方突然抬头,发现手机对准他拍,而被告发现事迹败露,立即将手机抽回。受害者走出厕所,在外等了15分钟,一直都不见任何人出来,由于得赶着上下一堂课,只好放弃。但他当晚到后港邻里警局报案。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前天在父亲的陪同下出庭,母亲因入院无法前去。


被告在求情时提到,自己因这起事件失去了南洋理工学院给予的奖学金,也被校方停学一个学期。他说,如今得打工存钱缴付学费,对于自己的行为深深懊悔。他在庭上向家人、朋友和受害者道歉,承诺这会是他唯一一次触犯法律,目前也在接受校方辅导员的辅导。


他说:“希望法官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


法官下判时,语重心长地提醒被告,既然在学校表现好,成绩佳,要好好珍惜这次的机会改过自新,不要再犯。(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