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帷幄的银行家、铁面无私的大法官,杨邦孝一生中多次转换身份,却始终心系新加坡“这个给了我一个家的国家”,为我国财政体系和司法制度做出巨大贡献。


身为新加坡独立以来第二位大法官,杨邦孝虽在英国剑桥大学受过法律培训,但间中曾离开法律界约20年,直到63岁才以最高法院法官的身份回归。隔年,即1990年9月28日,他接替黄宗仁出任大法官。


杨邦孝2001年受访时,提及他几经挣扎才答应时任内阁资政李光耀的邀请,出任大法官一职。在薪酬之外,他其实更担心生活方式的改变,及保安要求所带来的限制。


尽管如此,他最终仍担下重任。杨邦孝说:“虽然我出生于马来西亚,但我的家如今在新加坡。我想回馈这个给了我一个家的国家。假如我所能贡献的,是担任大法官以便为国服务,我就有责任这么做。”


杨邦孝成长于律师世家,父亲杨旭龄是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之一。二战的爆发,一度延误杨邦孝的大学教育,他直到1946年才赴剑桥大学修读法律,是李光耀的同窗。


毕业后的杨邦孝成为执业律师,回到吉隆坡在父亲的事务所任职。他协助扩展事务所,1964年也设立新加坡分行。吉隆坡1969年发生暴乱后,杨邦孝举家迁居我国。


尽管步入不惑之年,事业也稳步发展,杨邦孝却选择在上世纪70年代转换跑道。他在1970年攻读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之后毅然离开法律界,开始在金融与银行界大展拳脚。


曾坐在桌上办公好几天


1976年,杨邦孝加入华侨银行出任副主席,但他的经验与专业知识也同时引起政府的注意,邀请他协助建立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


李光耀当时向时任副总理吴庆瑞推荐杨邦孝,但杨邦孝婉拒邀请。不过,吴庆瑞最终仍说服银行董事,将杨邦孝借调给政府。


有趣的是,由于GIC尚未成立,杨邦孝的办公室当时设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而房里只有一张大桌子,连椅子也找不到,他只好坐在桌上办公了好几天。


身为GIC首任董事经理,杨邦孝排除万难,将一个抽象概念化为现实,GIC如今已发展为管理超过1000亿美元(约1370亿新元)资产的全球投资者。杨邦孝之后在1983年重回华侨银行,担任主席兼总裁直到1989年。


那时的杨邦孝已在业界树立正直能干的名声,李光耀因此游说他出任大法官,再次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根据《李光耀回忆录》,杨邦孝当年在银行支取200多万元的年薪,法官的年薪却少于30万元,等于银行薪水的七分之一。尽管如此,他在责任心的驱使下接受任命。


身为司法界总指挥,杨邦孝大刀阔斧推动改革,引领我国朝世界级司法制度迈进。他上任初期,最高法院积累2000多起案件,以致一起诉讼案得等上四五年才开审。杨邦孝因此着手简化司法程序、引进科技,也试图改变法官和律师的心态,如减少冗长的辩论与宣誓书,和消除随意要求展期的情形。


他也以身作则,每周审理多达20起案件,成为我国司法史上发表最多判决的法官。杨邦孝所写下的882个书面判决,对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提出主张,也赋予旧法律切合时宜的诠释。


尽管媒体经常报道杨邦孝在被告上诉时加重刑罚,塑造了他苛用律刑的形象,但他维持原判的案件,远比他加重刑罚的案件来得多。在不少上诉案中,他甚至减轻被告的刑罚。


时而严厉尖刻,时而宅心仁厚,杨邦孝深信,法庭对新加坡的繁荣与进步起着至关重大的影响,他在担任大法官的16年间,始终贯彻这个信念。这位认真勤勉的大法官,一直到80岁才退休,既是司法界的翘楚,也是为国奉献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