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创伤资料库数据,单在2018年,因车祸受伤并在公共医院接受治疗的孩童共有122名,其中,只有约一半车祸时坐着儿童安全椅或系上安全带。根据现有条例,孩童身高若不及1.35米,乘车时须坐儿童安全椅。


本地数据显示,因车祸受伤的孩童中,只有约一半在车祸时坐着儿童安全椅或系有安全带。


卫生部长颜金勇上周一(6日)书面答复义顺集选区黄国光的询问时提供了过去几年的相关数据,但他指出,当局无法从中直接认定车祸中受伤的孩童,是不是因为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他强调驾车人士和乘客乘车时都应采用恰当的安全装置。


根据全国创伤资料库数据,在2012年至2018年,每年有介于106名至225名九岁及以下孩童,因车祸受伤并在公共医院接受治疗。


单在2018年,因车祸受伤并在公共医院接受治疗的孩童共有122名,其中未满周岁的婴儿有24名,一岁至两岁的幼童有13名,三岁至九岁的儿童则有85名。


这些受伤的儿童中,只有约一半车祸时坐着儿童安全椅或系上安全带。其中,一岁以下婴儿有58%、一岁至二岁的孩童有54%,三岁至九岁的孩童则有55%。其余的则不清楚是否使用安全装置。


育有四名年幼孩子的李育珊(37岁,从事媒体业)受访时说,一家人平时出门乘搭德士时,她会抱着最小的四岁女儿,其余孩子会单独坐着并系上安全带。有时她也会带孩子乘搭私召车,但会自行携带两个可折叠的儿童安全椅。


根据现有条例,孩童身高若不及1.35米,乘车时必须坐儿童安全椅。公众搭乘德士时不受限,但搭乘Grab等私召车时就须遵守条规。


李育珊说:“儿子之前比较矮,如果不坐安全椅,颈项有时会被安全带卡到,但出门时要带着两个安全椅真的很不方便,私召车一般也只有一个安全椅。安全虽然很重要,但对我们这种大家庭来说就相当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