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车是财务公司授权给二手车行代售,后者将车卖给谢丽萍后,并没有完成转让手续,因此车子拥有权仍属于财务公司,而她一直被蒙在鼓里。




一名女子花13万元在二手车行买下一辆丰田休旅车,使用了八个月后才惊觉车子不在自己名下,原来是二手车行负责人涉卷款逃,并伪造买卖交易欺骗了包括她在内的17名买家,结果休旅车被财务公司拖走转卖。她心有不甘,把二手车行和财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案件经审讯后,法官下令财务公司须赔偿这名妇女12万2000元的转卖价,外加约1万6440元讼费和杂项开支。


本案起诉人是谢丽萍,答辩人是二手车行SG Carline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陆观和一家财务公司Privilege Capital私人有限公司,但由于陆观已不知所终,因而该诉讼主要是针对后者。


根据国家法院的判词,谢丽萍2017年8月26日与家人到二手车行看车,看中一辆丰田Vellfire休旅车,并在四天后开出13万2643元现金支票给车行,于隔天取得买车协议后把车开走。


谢丽萍并不知道,这辆休旅车是财务公司授权给二手车行代售,后者将车卖给她后,并没有完成转让手续,因此车子拥有权仍属于财务公司,而她一直被蒙在鼓里。


负责管理这家二手车行的李锦鸿是以女友陆观的名义注册该公司,而他却设骗局欺骗17名买主的钱,在一年多内骗取101万2711元,当中包括谢丽萍。这些受害者买车后,车子都不在他们名下。


车行负责人事后潜逃 去年因其他案件入狱


李锦鸿事发后潜逃,不过2018年8月以他人的证件试图进赌场遭揭发被捕,过后被控,于去年9月被判坐牢七年一个月又两周。


谢丽萍是在骗局被揭发后才惊觉自己不是合法注册的车主,而财务公司在2018年5月未经她同意,将车子拖走并转卖给他人,而这之前她已经使用该辆车整整八个月。


谢丽萍认为,她向合法的二手车行买车,也握有买卖协议,理应获得车子的拥有权,如今车子却被转卖,自己无辜失去车子,因而向答辩人索赔。


不过,财务公司以五点作出反驳,包括谢丽萍没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查问车子拥有权或上陆交局网站确认,也没向二手车行要求注册证(log card)。


另外,她以现金支票付款又没索取收据,也没确认是否收到车子转让信函,甚至开车八个月都没有检查是否要交路税。


财务公司对此指出,起诉人没有秉持诚信,更怀疑她早就知道二手车行没有获授权销售车子,也知道自己不是注册车主。


财务公司也在庭上说,公司将车子放在二手车行的展示厅,但没有授权对方进行买卖,且按照协议,若有任何买卖,二手车行须通报财务公司,然而二手车行卖车给谢丽萍,却没在第一时间通知,因而属于违反协议。


不过,主审法官认为,按照双方的协议,二手车行在完成买卖后才须通知财务公司,而这不影响车行与谢丽萍签订的买卖合约。


法官也指出,那是财务公司与二手车行之间的协议,与谢丽萍无关,她事后没有检查或确认自己是否是合法注册车主,只是出于“疏忽”,而财务公司如果对此不满,可另外针对违约向二手车行要求索赔。


新加坡车业公会副秘书长林立华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一般车行都会将车子的注册证出示给买主,买主便可知道车子注册在谁的名下,或者买主也可自行上网到陆交局网站确认车子的拥有权,并让车行协助完成车子转让程序。


他也说,买主应避免以现金支票付款,因为会无法追查谁拿去兑现,而应直接开支票给车行,并确认车子已转到自己名下后,才将车子开走。(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