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管理大学男学生在实习期间偷拍女同事如厕,控方认为只判男子接受短期拘留令和做社区服务的刑罚过轻,要求高庭改判他坐牢八周。但法官昨天(7月30日)驳回控方上诉并指出,现有刑罚旨在惩治与改造被告之间取得平衡。
男子洪启通(25岁)面对一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擅闯女厕的控状,他早前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接受14天短期拘留令和进行130小时社区服务。控方针对刑罚提出上诉,案件昨早在高庭审理。
这起偷拍案发生在2017年9月13日下午5时许,当时被告是新加坡管理大学的学生,受害人是他实习期间的女同事。已完成学业的被告如今是一名上班族。
根据案情,被告与女友之间协议好不进行婚前性行为,但在案发数个月前,按耐不住欲望的被告萌生偷拍女子裙底照的念头。有一回,他在办公室偷拍一名女同事的裙底视频,得逞后却发现无法满足自己。于是,他有了潜入女厕偷拍女子如厕的想法。
事发当天,他尾随受害人到女厕,再溜进隔壁隔间偷拍她如厕。受害人抬头惊见被告手机,吓得赶紧整理好衣裤,并直接敲隔间门与被告对质,要求被告删掉影片。被告随后重置手机。
法官:旨在惩治与改造间取平衡
控方认为,国家法院法官在判刑时没有充分考虑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包括被告是预谋犯案,而且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导致她如今害怕单独上公共厕所。控方说,只判被告接受短期拘留令和做社区服务的刑罚过轻,不足以起阻遏作用。
不过,上诉庭法官郑永光考虑后决定维持原判。在法官看来,被告不算是预谋犯案,而且他是在受害人的要求下删除影片,若说他这么做是为销毁证据,这对他而言并不公平。
法官指出,这是一起困难的案件,现有刑罚旨在惩治与改造被告的不同考量之间取得平衡。短期拘留令也等于坐牢,能对被告起阻遏作用;社区服务令则让被告有机会对社会做出贡献,同时让他记住自己犯过的错误。若被告没有遵守社区服务令,法庭也可以对他重新判刑。
被告昨天起接受14天短期拘留。(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