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网购平台售卖仿真枪,40岁男子涉嫌在家中藏有158支软气枪和一支仿真枪,抵触军火与爆炸物法令,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根据警方昨天发的文告,警方在2018年11月16日接获通报,指有人在网购平台售卖仿真枪。宏茂桥警署的警员立刻展开调查,在同一天查出卖家的身份并将涉案男子逮捕。


警方同时起获了超过150支软气枪和配件。男子昨天被控上法庭。


被告刘辉建(译音)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两项触犯军火与爆炸物法令及一项触犯进出口条例的罪名。


控状指刘辉建在2018年11月16日下午1时30分许,于沈氏坊第53座组屋4楼的一个单位内,无执照进口和拥有158支软气枪及一支仿真枪。


被告昨早到国家法院面控,并未表示是否要认罪,案件将展期至下个月9日进入审前会议,他目前以1万5000元交保。


软弹气枪及任何能射出粒丸的枪支都属于军火,受军火与爆炸物法令管制,必须有执照才能收藏。


根据军火与爆炸物法令,非法拥有枪械者可面对坐牢最长三年,另加每把枪罚款最高5000元。在没有当局的准证下,非法进出口军火或爆炸物者,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另加罚款最高1万元。


根据进出口条例,无执照进出口仿真枪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元,或所起获的枪支价钱的三倍,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