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赚快钱和偿还欠下两组大耳窿的债务,竟答应帮两组阿窿和另一名男子在新加坡租房充当“淫窟”和“赌窟”,他前后在一年内租下21套房子,最终在警方的扫黄扫赌行动中被揭发。他昨天被判坐牢45周和罚款1万零750元。
被告岳斗柄(译音,49岁)被控12项欺骗控状,控方以其中五项控状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2月到马来西亚新山时,结识名为“方允”的男子。男子声称要为“国际学生”找住处,要求被告帮忙在新加坡租房,再转租给“国际学生”。被告每租下一个单位,每月可获500元酬劳。
另外,被告向两组阿窿借钱买泰国护身符,各别欠下5600元和2800元却没钱偿还。阿窿让被告帮忙租房给“客工”,他每租下一个单位就可扣除280元债务。
被告为了赚快钱和还债,按指示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在新加坡租下21个单位,其中13个成了淫窟,另一个则充当赌窟,其余单位则早在警方突击检查前已中止租约。
被告前后从方允手中获得1万零800元酬劳。
警方展开扫黄扫赌行动时,发现被告租下的房子内有多名涉嫌卖淫的女子,因而揭发被告的罪行。
调查显示,被告向其中五名房东租房时,以不同的理由蒙骗过去,包括因父亲重病而不宜同住、他要搬出来与泰国籍女友同住、父亲快要出院急着找房住、须为电子零件生意找办公室等。
法官马文德下判时表示,尽管被告知道房子被充作犯罪用途,但他仍选择按指示租房,而且租下的单位都在住宅区,会影响公众利益,也对无辜的房东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判决须起阻遏作用,避免他人效仿犯下类似罪行。
律师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每月都按时付房租,没有对房东带来太大的影响。被告也需照顾年迈的父母,恳请法官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