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进口水果、肉制品、加工食品和矿泉水,进口商被罚款9400元。


根据新加坡食品局发布的文告,去年9月至今年1月,食品局人员发现Sinar Bahgia公司从印度尼西亚入口的食品中,有175公斤未申报或漏报的新鲜水果,另加未申报的645公斤加工食品、147.6公升的矿泉水,以及257.64公斤的肉制品。


所有非法进口的食品已被当局扣押,该公司的持照人伊布拉欣也被判罚款9400元。


食品局指出,非法进口的肉类或食物产品来源不明,可构成食物安全风险。在本地,所有进口食物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并达到食物安全水准。


唯有持照进口商可进口食物,所有货物也必须向当局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证件。只有经食品局认证的海外肉类和其他制成品,才可以出口到新加坡。


非法进口新鲜蔬果、肉类或肉制品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非法进口加工食品者,则可被罚款最多10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最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