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为了激起性欲,新加坡国立大学一名建筑系学生在三年内偷拍七名女子,法官昨天列六大加重刑罚因素,拒绝让他接受社区服务令和短期拘留令,判他坐牢12周和罚款1500元。


被告乔尔·拉西·伊斯梅尔(27岁)案发时是国大建筑系大五生,共面对11项控状,包括侮辱女性尊严和擅闯罪名。他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2016年曾在实习的公司偷拍一名女同事裙底,还两次在地铁站偷拍他人裙底。去年3月至5月间,他也四度擅闯国大的郭氏基金宿舍女性专用楼层的女厕,伺机偷拍四名女生冲凉。


律师陈万和代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前女友嫌他的性能力差而两度劈腿,他因此患上抑郁症,随后为了不失去新女友,借由偷拍激起性欲。他2016年犯下偷拍案后,一度停止犯案,直到去年3月又重犯。国大女生马芸早前网上爆出在校内遭男学生偷拍冲凉的事件后,竟激发他于5月再犯。


曾被律师称是建筑系数一数二高材生的被告,在案件发生后奖学金被中止,还须偿还5万元违约金。律师指被告如今再犯率低,吁请法官判他社区服务令、短期拘留令或监禁10周和罚款1500元。


被告昨天提交了一封道歉信,表示无论自己遭受什么事情,都不该伤害其他人,为此向所有受害者道歉,并请求原谅。


法官昨天下判时列出六大加重刑罚因素,即对特定受害者下手;他虽然没有案底,但此次偷拍次数多,且干案手法愈发升级;“马芸”事件不仅没阻遏被告,反而激起他再犯;趁受害者赤裸身子时偷拍;使用手机录像,以方便重看;具有一定程度的计划性犯案。


法官也指出,被告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他案发时并没有患上精神疾病,因此难以接受他以偷拍来激起性欲的说法,他干案手法更像是蓄意而为。


国大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表示,国大纪律委员会去年6月针对被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决定对他采取纪律处分,包括停学三个学期、接受强制性辅导和参与改造活动。这些惩处都列在被告正式成绩册中,他目前仍在停学阶段,期间不准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