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前足球国脚伊穆兰被指约年轻女子泡夜店后,回家路上强吻她及非礼她大腿,昨天被判罪成。
今年38岁的伊穆兰(Mohammad Imran Sahib)曾在2004年四次代表新加坡参加国际赛事,目前除了还在踢足球,也是一名私召车司机。
他面对两项非礼以及一项动粗的罪名,指他两年前除了强吻及非礼一名21岁女子,还抓住她的手,把她的手指放入他的嘴巴里吸吮。
庭上揭露,伊穆兰结婚12年,育有三个孩子,但他在2018年通过交友应用程序“Tinder”认识了一名21岁女子。
两人在2018年3月4日凌晨相约到夜店玩,女子叫上了当时同样是21岁的受害女子,三人一起到位于莱佛士林荫道的Baliza夜店,直到清晨6时夜店打烊才离开。
根据受害女子的供词,伊穆兰当时开车,三人打算乘坐他的车回家。在走向车子的途中,伊穆兰趁女友人在一旁呕吐时,抓住了受害女子的头强吻她的嘴唇。
女子反应过来后立刻跳开,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决定不告诉女友人,只当伊穆兰是一时酒醉糊涂。
然而,在女友人到了家下车后,被告趁两人独处非礼了受害女子的大腿,还将她的手指放入他的嘴巴吸吮。
受害女子说,她立刻下车往女友人的住家逃去,还把高跟鞋都落在被告车上,徒步跑了一公里多。
受害者事后即告知女友人 法官:关键证据
辩方指女子撒谎,指她在事发后10多天才报警,其实是因为当时吸了毒不断向被告示爱,事后在当时男友的要求下报警诬陷被告。
法官昨天下判时表示,她不相信被告的说法。法官指出,受害者在案发后就立刻发短信给女友人,并且仔细说出了事发经过,成为了关键证据,她不可能当时就决定要诬陷被告。
除此之外,两名女生如今已成陌路人,女友人没必要为了没什么交情的受害女子,特地到庭上做假供证。
另外,法官相信受害女生的解释,说她担心被告对她不利,才会迟迟不报警,但因每天做噩梦,最终在家人的说服下报警。
法官也认为,被告在录口供时从未提到怀疑受害女子吸毒,却在审讯中突然提及,分明就是事后为了狡辩编造的借口。
控辩双方将在下月13日回到国家法院针对刑罚陈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