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非礼女经理案昨天(10月28日)续审,中医师录口供时告诉调查官,在胸部打通经脉是他自创疗法,并称口中的温度能让药物发挥最佳疗效,已有另外10名女病患接受同样的疗法。


74岁的林亚峇面对两项非礼和两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指他于2018年10月1日,在为一名39岁女经理推拿时,隔着裤子指压她的私处、非礼她的胸部、让她自己在私处涂抹润滑剂,以及对她说出有辱女性尊严的话。


案发时,林亚峇在丹戎巴葛路100AM购物中心的新华中医诊所看诊,但案发后已被解雇。


继女经理供证后,控方昨天传召被告录口供时、在旁帮忙翻译的郭姓调查官供证。


郭姓调查官说,由于负责调查此案的调查官不会说华语,因此请他协助翻译。他指被告当时解释了整个治疗过程,确切指出疗程步骤,承认受害人的指控,因此他记忆深刻。


调查官说,被告指疗程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药粉和水在手掌中混合后,涂抹在病患的胸部,而口中的温度能让药物发挥最佳疗效,因此需用口吸吮。


称治疗前曾征求女经理同意 但后者没反应也未拒绝


根据当时的口供,被告称曾在治疗前征求女经理的同意,但后者没有反应也没有拒绝,所以他继续疗程。


被告于2018年10月4日录完口供后,去年1月24日再被请回警署录第二次口供,此次主要针对他和女经理之间的电话录音接受审问。


被告当时直言,女经理曾就疗程打电话质问他,而他也告知对方,她并非第一个接受这类治疗的病患。被告接着告诉调查官,说自己曾为另外10人进行同类治疗,帮他们打通经脉。不过被告称看诊记录都是手写的,已经找不回资料。


辩方盘问调查官时,问他在为被告录第二次口供时,花了多长时间重新翻译第一次的口供内容给被告听。


调查官根据口供的篇幅,估计自己花了五至10分钟。辩方随之让调查官现场口译,而当调查官提到“按摩她的下体、胸部、肚子”时,辩方打断调查官,要求他说明“下体”指的是哪个部位。调查官这时举起右手,指着右边腋下说那是他所谓的“下体”。


调查官指出,他在为被告翻译时,有指向相关部位,因此被告明白他说的是哪个部位。


控方今天继续传召案发中医诊所的女老板及专家供证,针对被告自创疗法可信度进行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