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岛快速公路高架桥坍塌案中的合格核查师声称,他负责检查的固定枕梁没在意外中坍塌,尽管固定枕梁的设计事后被发现有问题,但他相信他的团队会及时在建造过程中发现错误。核查师昨早上诉至高庭,要求以罚款取代半年监刑,但被法官驳回。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发表裁决时指出,以尼诰大道坍塌事件为例,没人及时发现两个关键性的设计错误,结果导致惨剧发生。相关法律的宗旨在于确保每一个步骤的安全工作都已做足,以免掀起“由错误堆积成的完美风暴”。
被告梁邵宏(译音,62岁)昨天接受上诉裁决后,通过律师向法官要求展期两周服刑获得批准。
2017年7月14日凌晨3时30分,正在兴建中、衔接樟宜东路上段和泛岛快速公路的高架桥的部分结构突然坍塌,造成一名中国籍客工丧命和10人受伤。调查揭露,意外是因为高架桥有一处的临时枕梁承受不了重量移位,造成上面的预制横梁坍塌。
建设局在事故发生后全面检查整座1.8公里长高架桥的设计,这才发现除了临时枕梁有问题,10个固定枕梁之中,有八个会在高架桥通车时因承受不了重量而坍塌,发生意外只是时间问题。
根据建筑管制法令,建筑工程中的主要结构如固定枕梁,必须有合格核查师(accredited checker)检查。梁邵宏便是发生事故高架桥的合格核查师,不过,坍塌的临时枕梁不在他的法定职务内。他在接受调查时,原本声称自己有检查固定枕梁的设计,直至属下工程师全盘托出后,他才改口承认没检查。
梁邵宏面对两项触犯建筑管制法令的控状,指他身为合格核查师,没有检查固定枕梁的结构设计,并虚报他已检查。他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六个月,但他认为刑罚过重,于是上诉至高庭。
高级律师斯尼华申为梁邵宏进行上诉陈词时说,除了合格核查师,整个检查机制还仰赖合格人士与工地督工等人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被告的罪责程度没有那么高,不至于坐牢。而且,当时高架桥工程未完成,被告与他的团队仍会继续进行检查,他们必将能及时发现设计缺陷。
但法官不同意辩方的说辞,他指梁邵宏让属下执行大部分的工作,自己却没扮演好监督与检查的角色。按照法律对合格核查师所划定的职务范围,被告等于是失责。
考虑到梁邵宏的罪责属于中等程度,所可能构成的伤害则属于严重程度,法官认为,六个月监刑不算过重,为此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