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令修订,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日后将有更大权力,可要求违反“谢绝来电”条例的个人支付高达20万元的罚金,机构则可面对高达100万元的罚金。因违例行为而蒙受损失的人,也有权诉诸民事诉讼,向违例者追讨更多赔偿。


发送行销和垃圾信息给已经登记“谢绝来电”者的企业和个人,面对的罚款额将大幅增加,而且受限制的不再只是手机短信和电邮,也将涵盖Telegram和微信等即时通讯平台。


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修订的内容包括,《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中与“谢绝来电”(Do Not Call)相关的条文,以及垃圾电子信息管制法令(Spam Control Act)。


通讯及新闻部长易华仁提呈法案二读时指出,移动设备的即时通信平台已成为许多消费者的首选联络渠道。修订法令后,消费者不论使用哪个通讯平台,都能避免收到不必要的信息。


我国2014年1月启用“谢绝来电”服务,商家在发送行销信息前,须确认接收信息者没有向“谢绝来电”登记处注册,否则可被罚高达1万元。在个别情况中,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也可处以违例者最多1000元罚款销案。


去年收到2255起投诉 对427家机构采取行动


随着法令修订,委员会日后将有更大权力,可要求违反“谢绝来电”条例的个人支付高达20万元的罚金,机构则可面对高达100万元的罚金。因违例行为而蒙受损失的人,也有权诉诸民事诉讼,向违例者追讨更多赔偿。


易华仁透露,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去年共收到2255起有关未经许可拨电或发短信的投诉,并对427家机构采取行动,包括发通知和警告,甚至是起诉业者。


昨天参与二读辩论的多名议员反映,居民即使已向“谢绝来电”登记处注册,仍不时收到非法借贷的宣传短信和诈骗电话,令人质疑这项服务的有效性。他们也留意到,这类信息多数源自国外,不受我国法律监管,并询问当局有何对策。


易华仁回应道,由于许多骗局源自国外,因此须更多地依赖科技来解决。


其中,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今年4月起已要求所有电信公司为海外来电添加“+”符号,协助消费者更好地识别改号欺诈(spoof)电话。


他说:“电信公司也已阻止类似我国政府机构或紧急电话号码的国际来电……我们无法阻止这些来电,但我们可以树起警示,添加‘+’符号就是出于这个目的。我们将继续支援警方,打击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