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歹徒去年8月精心策划,光天化日之下打抢宏茂桥福昌玉器金庄,其中一名被告昨天认罪后,被判入狱三年鞭打六下。
这名被告温拉玛尼(Veeramani,37岁)在抢劫案中担任司机,负责在事后载同伴逃跑。他早前面对一项共谋抢劫罪,昨天在庭上认罪。
根据案情,这起抢劫案发生在去年8月14日下午约4时,被告与另两名同伴贾格德思(M Jegatheesh,27岁)和撒拉文冉(Sharavindran,31岁)共谋打抢位于宏茂桥10道第574座组屋的福昌玉器金庄,抢走总值近12万元的金器。
当时被告的工作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他在这起抢劫案中当司机,负责在同伴贾格德思打劫后载他逃离现场,然后再把贼赃送到撒拉文冉手上,由后者负责找买家脱手。
三人除了仔细分工,也精心构思干案计划,首先是选择只有两名七旬店主看店的邻里金店下手,认为老店铺没有警铃设备,两名年迈店主也无法抵抗身材壮硕的贾格德思;再来便是谨慎安排逃跑路线,被告把车子停在没有电子栅栏的组屋停车场等待同伴,好让车子没有出入停车场的记录。
然而,三人却没想到这批贼赃因为来历不明无法在市场上顺利找到买家脱手,警员通过现场调查和调阅大量的闭路电视画面后,很快便追踪到他们的下落,把三人都逮捕并控上法庭,同时也取回被抢的金器。
主控官指出,担任司机的被告在这起抢劫案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协助进入金店打抢的同伙可以快速逃离现场,并让警方的追踪工作变得更困难。而且他在事前共谋抢劫,事后也参与将贼赃脱手和藏匿。
温拉玛尼是三名嫌犯中第一个被判刑的被告。他的代表律师昨天在庭上为他求情,说他已经被扣留超过14个月,一直很担心患病的母亲,因为他没有父亲,又是家中独子。此外,他也必须负担两名孩子的生活费,所以希望法官可以轻判,让他早日出狱照顾家人。
法官最后判决被告坐牢三年和鞭打六下,另外两名被告的案件将在下周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