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理应知道所购买的货品涉及骗局的企业,将一律不能对购买的投入品(input)索取消费税回扣,并且须支付10%附加税。


此外,在进一步阻止避税安排方面,企业对消费税署长调整后的应支付的额外消费税,也须支付50%的附加税。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消费税(修正)法案。教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为法案进行二读时说,法案涵盖七项修正案。其中两个关于采取措施,来增强消费税署长保障公共资金以及调查税收犯罪的权力。


其他五项则源于我国对消费税制度的定期审查,该审查是为澄清技术规则并改善消费税管理。


其中,修正案加入了应对“失联贸易商骗局”(Missing Trader Fraud)的措施。


黄循财说,罪犯在其他国家与我国多次采用失联贸易商骗局欺骗税务当局。其中,欧盟每年蒙受600亿欧元(约955亿新元)的税收损失。


公司须进行尽职调查 采预防措施避免受骗


失联贸易商骗局是犯罪集团使用的伎俩,某一方商家原本应把对所售卖产品收取的消费税交给税务局,可是却逃去无踪,成为失联贸易商。


下游的其他商家则继续为自己购买产品缴付的消费税,向税务局索取消费税回扣,犯罪集团通过在过程中牵扯许多企业,来阻止税务局追踪到失联贸易商。目前,涉及这类骗局的企业,索取消费税回扣都会被拒绝。


黄循财说:“至关重要的是,所有消费税注册公司都必须进行充分与适当的尽职调查,并采取预防措施,以免陷入骗局。这是良好企业治理的一部分,这么做也符合所有企业的利益。”


根据新措施,国内税务局也被赋予没收任何被怀疑涉及消费税罪行的物品,或可作为调查或提控用途的物品。


尽管表示支持该修正案,但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和工人党议员蔡庆威(盛港集选区)都对中小企业可能增添合规负担,表示关注。


对此,黄循财回应说,政府也同样对此感到关注。就中小企业在尽职调查方面所获得的指导来说,税务局目前已经提供这方面的指导,并将继续教育纳税公司须进行哪一类尽职调查是必要的。


企业也可以在税务局网站进行电子学习,了解如何更好地遵守条规。此外,税务局也会发行电子税务指南,提供有关骗局风险指标和尽职调查的例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