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企业和雇主将豁免为政府今年宣布的某些援助计划缴交所得税,以让国民与业者能从整笔援助款项获益。


这些计划包括自雇人士纾困计划、冠病援助补贴和雇佣补贴计划(Jobs Support Scheme,简称JSS)。


此外,在2020估税年,企业也将获得25%税务回扣,顶限为1万5000元。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所得税(修正)法案,以上是当中部分修正内容。


法案涵盖39项修正,当中25项源于2020财年预算案和副总理兼经济政策统筹部长及财政部长王瑞杰在8月17日的部长声明。其余14项则源于定期检讨。


教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在法案进行二读时说,根据法案,企业可取得过去三个估税年的退税(refund),而非只是一年。


可退税的收入共10万元,三年税务回扣高达1万7000元,有助于企业维持现金流。


此外,国际化双重税务回扣计划延长至2025年12月底,而并购与收购计划也延长至2025年12月底之前的合格收购。


至于属于定期检讨的修正,就进一步阻止避税安排方面,企业将须对调整后应支付的额外所得税,缴付50%附加税。


黄循财说,目前,避税条规允许所得税总监进行的调整,只是将纳税公司恢复到原本的纳税状态,如同他们并没有做出避税安排一样。


可是,尽管所得税总监随后可能对避税安排做出调整,但仍无法阻止一些纳税公司冒这个险。


与此相关,企业也须对调整后应支付的额外印花税,缴付50%附加税。


此外,修正案也允许财政部长在附属条规中规定,所得税总监可通过电子方式向公司退税。


对工人党的盛港集选区议员林志蔚询及当前避税行为是否猖獗,黄循财表示这难以量化,但避税安排确实越来越有“创意”和复杂,因此国内税务局也使用了一系列分析工具侦测这类案件。


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指出,新条规允许部长取消全部或部分企业因避税而须支付的50%附加税或利息,看似同政府对避税采取的强烈立场稍微不符。


对此,黄循财表示,尽管有这项条规,但政府将会很谨慎行使这个做法。


不过,若有必要行使的话,至少还有转圜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