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综合各方证据,除了被告陈国明,不可能有其他人导致陈亚兴的死亡,陈国明无疑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不过,陈国明因在犯案时精神不正常,为此法庭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


75岁父亲死在勿洛北组屋单位内,高庭法官裁定种种证据指向唯一的可能性,即当时也在屋内的儿子就是凶手。不过,由于儿子被诊断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高庭法官按照法律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同时谕令将他还押,等候总统发落。


邓碧云法官昨天宣判时解释,本案判刑所援引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旨在保护社会、精神失常的被告与被告家人的安全。她指出,这次的裁决料对被告与死者的家人再次造成伤痛,但希望也能让他们的惨痛经历画上句点。


现年46岁的男子陈国明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指他于2015年11月13日傍晚5时22分,在勿洛北2道某组屋单位内,乱拳殴打及掐父亲陈亚兴的脖子,导致父亲送院不治。


案件于今年8月在高庭开审。审讯揭露,陈国明案发时41岁,无业的他与双亲住在事发单位。案发两天前,母亲卓妙香开始发现儿子举止怪异,双眼呆滞,频频在家中踱步徘徊。她于是将门锁钥匙收起来,不让儿子外出。


案发下午,卓妙香出门,留下丈夫和儿子两人在家长达三小时。她回到家后惊见丈夫倒地躺在血泊中,陈国明则呆坐在沙发上,问他发生什么事时毫无反应。她立刻联系另一个儿子并向邻居求助,再返回屋内质问儿子为何杀死父亲。陈国明没有回应,反而站起身走向父亲,坐在他腹部,双手放在父亲的胸口与脖子之间。卓妙香见状立即将他拉开。


不久后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发现陈国明仍呆坐在沙发上,一身都是已干掉的血,双眼茫然看着死者,地上可见一组脱落的假牙。当医护人员在抢救父亲时,陈国明大喊一句“走开”,并再次坐在父亲身上,双手掐住父亲脖子大喊:“我要他死!”验尸报告显示,陈亚兴是因被掐以及呼吸道遭血液阻塞而死。


根据精神评估报告,陈国明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精神不正常,犯案前曾吸食冰毒,因此他是在受病况及毒品的影响下干案。陈国明在录口供时也透露,他是因为父亲骂他“没出息”,受刺激下才徒手攻击父亲。精神科医生认为,陈国明当时感到生气与他患精神疾病有关。


法官认为,综合各方证据,除了陈国明,不可能有其他人导致陈亚兴的死亡,陈国明无疑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和252节条文,陈国明因在犯案时精神不正常,为此法庭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并谕令将他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或监狱或其他单位,等候总统发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