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的调查,莉雅妮曾承认不问自取廖家的衣服。总检察署基于偷窃案有足够表面证据,并涉及公共利益而决定对莉雅妮进行检控。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时指出,莉雅妮在警局录第一份口供书时就承认,曾在2015年初不问自取廖家的男性衣物。她声称衣服太小,认为廖启龙应该不会想穿,就没征询对方的同意。


在录第二份口供书时,她估计自己不问自取的男性衣物介于10件至15件,并且说:“我没有偷其他东西。”尚穆根认为,莉雅妮的这句话尤其关键。


尚穆根也点出莉雅妮的口供书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她开始先说,两支江诗丹顿(Vacheron Constantin)与斯沃琪(Swatch)的手表是朋友送她的,之后又改口说是在廖文良女儿廖静梅的垃圾桶中找到。


提控明显符合公共利益


莉雅妮声称“赃物”是她从廖家垃圾桶捡回来的“垃圾”还有许多例子,如廖静梅的首饰,但廖静梅否认曾把首饰丢弃,她通常会捐出去或送朋友。尚穆根说,他让公众自行对莉雅妮的说辞出入做出判断。


除了上述种种表面证据,以及廖家当时能指认有关物品是属于他们的,总检察署也认为提控莉雅妮明显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证据显示她偷了很多东西,其中包括一些看似昂贵的物品,偷窃行为看来也持续了几年。


谈到国家法院的判决,尚穆根指出,法官认为莉雅妮对部分物品有多个版本的说辞,而且审讯期间接受律师引证和被控方盘问时,有时也会出现不同说法,因此觉得她的说辞难以置信。


他解释,由于高庭法官认为廖启龙的证词不可靠,加上其他理由,所以在审理莉雅妮的上诉时,决定把疑点的利益归于她。


尚穆根也说,本地有约25万名外籍女佣在超过20万户家庭工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必须公平对待雇主和女佣,妥当地展开调查工作;如果表面证据充足,让总检察署决定是否提控。“倘若警方不采取行动,那后果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