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考虑设立新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ublic Defender's Office),协助评估刑事被告人的经济能力和案情,确保面临经济困难者能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或辩护服务。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部长声明中答复国会议员的提问时,透露这个构想。“公设辩护人”指的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专职或兼职刑事辩护律师,他们专为贫穷的被告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尚穆根昨天在声明中以英国、香港等地的经验为例指出,完全由政府资助的公设辩护人制度不仅运作经费高昂,执行上也不易。
例如,英国去年曾发生一起命案,三名青少年在盗窃逃跑的途中,开车将一名警察拖行致死。他们最后被判过失杀人。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三人共获得价值超过80万新元的公费法律援助,而这引起英国社会强烈不满。
尚穆根再指出,若以印度尼西亚籍女佣莉雅妮的案件为例,律师费估计高达15万元。“如果我们强制推行公费的刑事法律援助,那么纳税人就须支付这笔钱,或是辩护律师要求的任何费用,可多也可少。”
我国目前所推行的,是由新加坡律师公会自1985年设立的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简称CLAS),数十年来主要靠律师拨出时间义务承接一些案件。政府目前资助75%的CLAS经费,其余则由律师公会透过募款等途径承担。
尚穆根认为,这个计划迄今运行良好,不该完全放弃,但他也坦承政府对现行模式“不完全满意”。例如,CLAS目前只涵盖家庭收入最低的25%。
“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既可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又不成为财政负担的架构……在这种情况下,成立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协助评估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和案情,似乎是个不错的方案。”尚穆根说,政府下来将同律师公会和刑事律师展开讨论,进一步研究细节和可行性。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昨天发声明指出,公会将针对新的司法救助举措同律政部进行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