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未经病人准许泄露保密资料,还在学术文章中使用虚假的联合作者名字,谎称自己隶属于新加坡中央医院和新加坡皮肤中心。


纪律审裁庭原本裁定他一年半内无法成为执业医生,认为他并非罪无可赦,指他没有对任何病人造成伤害,而且医学院没有因为学术文章的问题收回他的文凭。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不满刑罚上诉后,三司特别庭昨天推翻裁决,下令将实习医生蔡顺杰(译音)除名。大法官梅达顺代表三司发表的判词指出,实习医生虽然没有伤害任何病人,但为了个人利益不惜造假,不诚实的行为已经违反医生该有的专业道德,没资格当医生。


蔡顺杰一共面对六项抵触医药注册法令的控状,指他在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之间,犯下一系列违反专业守则的行为。


蔡顺杰毕业于杜克—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Duke-NUS Medical School),案发时持临时行医执照。


聆讯揭露,他2015年7月至10月在国大医院实习时,提交多份学术文章和申请表格,谎称自己隶属新加坡中央医院皮肤科部门和新加坡皮肤中心,还多次在学术文章中使用虚假的联合作者名字。


不明白犯错严重性


蔡顺杰后来到黄廷方医院实习,2016年4月,一名病人的雇主追问他,为何员工需要这么长的病假。蔡顺杰在没有获得病人允准的情况下,把属于保密的病人资料告诉雇主。


纪律审裁庭去年以二对一少数服从多数裁定蔡顺杰不必除名,主因在于蔡顺杰并未对任何病人造成伤害,而且他的过错大多数属于学术上的行为。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和高庭法官洪素燕组成的三司,不认同纪律审裁庭的看法。三司认为,纪律审裁庭小看了诚信的重要性,虽然蔡顺杰的个别“罪行”不算严重,但若以整体来看,他为了个人利益不断违反专业操守,不是一名医生该有的行为。


此外,三司指蔡顺杰虽然认错,但并非真心悔过,他曾不好好配合调查,还尝试狡辩称虚假的作者真实存在,似乎不明白他犯错的严重性,大大减低了他改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