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我国前申请在指定设施以外的住家履行14天居家通知,但执法人员根据申报的住址前往查看时,发现这八个人与无须履行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住在一起,警方已介入调查。


八人在入境新加坡前,申请在指定设施以外的住家履行14天居家通知,却被移民与关卡局侦查到作出虚假的申报,与无须履行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住在一起,警方已介入调查。


这八人包括四名新加坡人,以及各两名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者。


移民局与警方昨天联合发文告说,这八人是从本月5日至12日从韩国和泰国入境我国前,申请在住家履行居家通知(Stay Home Notice,简称SHN)。


根据条例,选择不在指定设施履行居家通知的旅客,必须在所列的住址单独居住,或与有同样旅程、同时履行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共住。


为保公众安全 同户住户也接居家令


可是,从本月6日至13日,当执法人员根据八人申报的住址前往查看时,却发现他们与无须履行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住在一起。


为了公众的安全,当局也向原本没接获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发出居家令。


抵触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的四名外国人一旦罪成,除了面对相关刑罚,永久居留权也可能被当局撤销,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的重返或长期居留准证,也可能取消或缩短。


移民局与警方提醒公众,慎重看待所有涉及卫生、旅游和居家令的申报,必须提呈真实和准确的资料,当局将向虚报资料者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文告指出,严守居家令条例将确保人口的安全和健康,那些选择在指定设施外的住家履行14天居家通知的旅客,就必须继续待在同个地方。他们的行动将被电子监测器监控,执法人员也会随时上门检查。


虚报资料者将被控抵触《刑事法典》或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若罪成可能面对坐牢和罚款。


违反居家通知而抵触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包括在履行居家通知期间损坏或解除电子监测器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违法的外国人也将面对当局的其他执法行动。


从今年8月11日起,若是在指定设施以外履行居家通知,都必须在14天居家通知期间佩戴电子监测器,12岁及以下的入境者则豁免佩戴。


不过,政府允许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旅客,可选择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住所履行居家通知,而不必在指定设施:


一、在入境的14天前,除了特定的国家或地区,旅客并没到过其他国家或地区;


二、旅客必须在所列的住址单独居住,或与有同样旅程,并且同时履行居家通知的同户住户同住。


如果发现任何人违反居家令,可拨打6812 5555或上网go.gov.sg/reportshnbreach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