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店老板营业额超过百万元却没为公司注册消费税,漏缴近12万元的消费税,昨天被判罚款4000元以及罚金1万1802元,成为首名经营网店逃漏消费税被判刑的人。


冯茺榤(40岁)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两项触犯消费税法令及三项所得税法令的罪名。


他昨天(11月27日)承认其中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庭上揭露,被告曾经经营两家名叫Edmobile和Moogi的公司,专门在各种网购平台上售卖手机以及手机用品。


国内税务局调查时发现,被告的两家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但他却没有注册消费税,结果在接下来的两年漏缴了11万8023元的消费税。


除此之外,被告也在2014年和2018年,分别少报约8792元和2595元所得税。


主控官请求法官判被告罚款4000元和缴付1万1802元的罚金。主控官指出,被告逃漏近13万元的税,但至今只吐出3000多元,部分原因是他今年宣布破产。


税务局在文告中指出,该局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从65起网店审计案件追缴回超过380万元税金和罚金。


有关审计报告指出,网店商家常犯错的行为包括报税时遗漏收入、申报不可扣税的业务开销、没有在应缴税营业额超过100万元时注册和缴交消费税,以及没有保留账目记录。


税务局提醒,所有网店和电子商务生意须像实体店般报税。个人、独资经营者或合伙经营生意者,凡是年收入超过6000元,就须要向当局报税。若兼职在网上经营生意,则须向当局申报有额外收入。


税务局也提醒商家,若发现从1月计算至12月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就必须在30天内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否则将触法。


税务局强调,严正看待逃税,任何人若罪成可被令交出漏缴税额的四倍罚金,甚至可能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