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诉书,阿里夫案发时骑着电单车,一头水鹿突然从路旁的丛林冲出马路,酿成车祸。公园局及陆交局否认失责,认为起诉人的索赔不合理。公园局表示,它和陆交局合作,在野生动物可能出没的路段架设警示牌,这包括车祸的路段。
电单车与冲出马路的水鹿相撞,骑士受伤入院。骑士认为陆路交通管理局及国家公园局要为此事负责,因为这两家机构没有做足防范措施,以确保马路上没有野生动物乱闯,他因此入禀国家法院索赔超过1万1000多元。
两家政府机构都否认指控,反指起诉人没有小心开电单车,没有看到周围的警示路牌,出车祸得怪他自己。
意外发生在去年9月21日晚上9时40分左右,地点是朝汤申路方向的汤申路上段(Upper Thomson Road)路段。
起诉人阿里夫(26岁)是一名技工,由何进才律师事务所的何进才律师代表。
根据起诉书,阿里夫案发时骑着电单车,一头水鹿突然从路旁的丛林冲出马路,酿成车祸。
阿里夫送往医院救治,除了肩骨骨折以及全身上下擦伤以外,他还因为头部受创一度昏迷不醒。
诉方认为,陆交局与公园局都有责任确保野生动物不会闯进马路,两家机构没有做足防范措施,例如建造阻碍野生动物闯进马路的防护装置,因此认为它们都该负起责任和赔偿。
诉方要求赔偿超过1万1692元,其中包括医药费、修理电单车的费用、交通费、案发至今年1月的收入损失,以及其他损失。除此之外,他也索讨未来的医药费、车祸所造成的收入减少、诉讼费用等等,具体数额有待估算。
公园局及陆交局否认失责,认为起诉人的索赔不合理。
根据答辩书,公园局指出,该局的职责在于通过监管野生动物的数量,确保它们不会对公众造成危害,而水鹿的数量一直都在合理并可控制的范围内。
公园局表示,它和陆交局合作,在野生动物可能出没的路段架设警示牌,这包括车祸的路段。
公园局和陆交局都认为,起诉人经过丛林路段时,应该意识到野生动物随时可能出没,但他没留意,甚至可能没看到警示路牌,是骑士自己的疏忽造成车祸。
陆交局在答辩书中表示,该局虽然负责监管交通,但是不可能控制野生动物的行为。
公园局:起诉人未证明车祸全因水鹿造成
另外,公园局在接获通知后马上派人到现场,但并未寻获肇事水鹿,甚至没有找到任何与水鹿相关的线索。
公园局认为,起诉人并未证明电单车和水鹿相撞,他必须提出更多有利的证据。
此外,起诉人当时有可能超速,或者没小心骑车,因此事件不完全或者根本就不是鹿的错。
陆交局在答辩书中指出,根据该局的记录,从未有人投诉在汤申路上段与水鹿出车祸。
案件目前仍在审前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