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阻断措施期间违反居家通知,两人昨天被控。其中的22岁女子从澳大利亚回我国后,不顾居家通知出外吃早餐、逛商场和买泡泡茶,甚至到朋友家帮对方准备婚礼,后来被确诊染上冠病。
努鲁阿菲卡(Nurul Afiqah Binte Mohammed)面对七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的罪名。
据移民与关卡局文告,努鲁阿菲卡今年3月21日从澳洲回国后,接获14天居家通知,要求她待在兀兰一带住家直至4月4日。
控状显示她隔天就违反居家通知,在3月22日下午到兀兰维斯达坊(Vista Point)的商店买口罩及洗手液等。
她也被指在3月23日到长堤坊(Causeway Point)KOI泡泡茶店买饮料,然后搭私召车到南洋理工学院提交入学申请。
努鲁阿菲卡也涉嫌另外五次违反居家通知,包括出门吃早餐和逛超市等。其中,她在4月2日至3日之间,还到榜鹅上朋友家帮忙准备对方的婚礼。
文告指出,被告在4月12日觉得不适,入院后被诊断染上冠病。控状内容指被告每次违反居家通知出门,都会造成靠近她的人有染病的风险。
一男子马国回来后违反居家通知被控
同样因违反居家通知被控的是莫哈默诺尔萨兰(Mohd Noor Salam Bin Mohd Yusof,40岁)。
他面对两项触犯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的控状,指他违反3月26日至4月10日的14天居家通知。
文告指出,莫哈默诺尔萨兰是从马来西亚回国后接获居家通知,但他在3月31日离开兀兰一带的住家,到蔡厝港探望母亲,还到过邻里警岗、双溪加株和油池民众俱乐部。
另外,他被指在4月2日,离开母亲住家后,到蔡厝港的建屋局分局、林邦(Limbang)一带的咖啡店和购物中心。
两名被告都表示有意认罪,法官因此安排他们明年1月回到国家法院认罪。
拉扎鲁斯岛非法群聚案又一人罚款3000元
至于日前引起社会哗然的拉扎鲁斯岛非法群聚案,继12人之中的七人日前认罪被判罚款3000元后,第八名被告阮氏秋荷(Luong Thi Thu Ha,31岁)昨天认罪,也被判罚款3000元。
阮氏秋荷来自越南,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移民与关卡局在文告中表示,决定在她下次更新再入境准证时,缩短准证的有效期限。
移民与关卡局强调,任何新加坡永久居民若触法被判刑,该局将会检讨他们的永久居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