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涉嫌杀害49岁父亲,昨天被控谋杀。


根据警方昨天发出的文告,警方昨天早上10时10分左右接获通报,住在弗洛拉路(Flora Road)某间单位里的民众需要警方协助。


文告指出,警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49岁男子瘫倒在地,一动也不动,立刻呼叫救护车将他送院治疗。


男子是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但抢救不果身亡。


警方说,男子的14岁儿子当场遭逮捕,并在昨午以谋杀罪名被控上法庭,指他杀害了父亲。


由于被告是在少年法庭面控,媒体不得进入旁听。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由于被告未满18岁,媒体不得报道他的身份。


谋杀罪名若成立,一般将面对死刑,但根据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314条文,被告若犯案时未满18岁,不能判死刑,只能判终身监禁。


根据我国法律,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在服刑一段日子后,一般是20年后,若行为良好,就有机会让内政部长审核他的刑罚,评估他可否获得假释出狱。


法官下令被告还押,以便让他接受精神评估,案件将在本月3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