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被告萨达戈潘在2012年加入蚬壳东方石油公司,因担心被上司和其他同事敌视而同意一起犯案,依照上司的指示办事,但从不知道购买盗窃燃油的买家身份。从他2017年中加入团队,到2018年1月间,蚬壳公司共有总值4912万2513元的燃油被偷。萨达戈潘则从中赚取了约20万零283元的酬劳。


九名蚬壳东方石油公司职员涉及本地历年来最大规模的炼油厂偷油案,“资历”最浅的涉案员工昨天认罪。他被指在短短九个月内协助偷走总值超过4912万元的燃油,从中获得超过20万元酬劳。


40岁的被告萨达戈潘(Sadagopan Premnath)共面对九项监守自盗的控状。主控官以其中四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2012年加入蚬壳东方石油(Shell Eastern Petroleum)公司,在毛广岛的炼油厂工作,与其他共犯同属一组。但他是在2017年中才被招入一起“偷油”。


他因担心被上司和其他同事敌视而同意一起犯案,依照上司的指示办事,但从不知道购买盗窃燃油的买家身份。


从他2017年中加入团队,到2018年1月间,蚬壳公司共有总值4912万2513元的燃油被偷。萨达戈潘则从中赚取了约20万零283元的酬劳。


其他涉案员工包括祖安迪(Juandi bin Pungot)、穆扎法(Muzaffar Ali Khan)、拉迪夫(Abdul Latif bin Ibrahim)、阿什拉夫(Muhammad Ashraf)、许春伟、程国辉、蔡志忠和郭荣宏。


蚬壳公司是在2017年8月1日报案,指公司无故损失298万元的燃油,疑似有人偷油。


调查后来发现,从2007年开始,祖安迪和拉迪夫就开始串谋,从炼油厂偷油,而穆扎法也是这起偷油案的主谋之一。


将油卖给越南希腊船只


祖安迪和拉迪夫在2007年至2017年间,陆续招募多名同事一同偷油。他们原本同属炼油厂的D组组员,直到2014年,拉迪夫才被调到另一组工作,不过他没有因此停止犯案。


他们主要是将盗取的油卖给来自越南及希腊的船只。团队成员分有不同职责,有的负责与船长安排协调偷油过程,有者则负责幕后策划,以及招募新成员加以培训等。


蚬壳公司在发现偷油事件后,花了600万元改善工作流程,避免同样的事件再度发生。


被告认罪后,主控官要求展期做出刑罚陈词,被告的代表律师也希望有时间准备求情书。案展明年2月18日下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