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把高等法庭重组成普通审判庭和上诉审判庭两个部门,高庭的新结构明年1月2日生效。
最高法院昨天(18日)发文告说,新设的上诉审判庭(Appellate Division)专审最高法院上诉庭不审理的民事案,上诉案通常由两名到三名上诉审判庭法官负责。
哈莉玛总统听取李显龙总理的建议,委任洪素燕、吴必理和罗赐安三名高庭法官为上诉审判庭法官。三人的新任命同样在下个月2日生效。
大法官梅达顺也委任洪素燕为上诉审判庭主席,罗赐安则从本月25日起担任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主席。
现有的高庭包括国际商业法庭和高等法庭家事审判庭,将重新命名为普通审判庭(General Division),而普通审判庭的高庭法官,将继续享有高庭现有的司法权限。普通审判庭审理的案件如果要上诉,将交由最高法院上诉庭或上诉审判庭审理。
最高法院上诉庭将保留本地终审法院地位,上诉庭法官将继续审理所有的刑事案,以及特定的民事案。上诉庭也有权决定,把民事上诉案移交上诉审判庭或自行审理。
在上诉审判庭审结的案件,如果任何一造还要进一步上诉到最高法院上诉庭,得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的批准,才能提出上诉。只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课题,才能得到批准。
政府去年提呈法案改革司法架构,以减轻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的审案负担,同时继续维持诉诸司法和司法质量的高标准。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受访时说,最高法院上诉庭案件量居高不下在法律界众所周知,然而上诉庭法官至今仍能迅速作出裁决,审结大量案件。
他认为,高庭重组架构后,将进一步巩固最高法院上诉庭作为终审法院的角色;上诉审判庭除了能提高审理民事上诉案的效率,也能增加那些存在复杂或新颖法律问题的重要民事案诉诸司法的机会。“这项司法发展也将为本地诉讼律师创造更多进行上诉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