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打毒针”入狱的前医生吕德祥,因涉毒被捕却拒绝提供尿液样本,他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昨天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吕德祥(38岁)不承认一项没提供尿液样本的控状,经审讯后被判罪成,另一项触犯官方机密法令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今年9月遭医药理事会除名的吕德祥,早前因“借血”给患爱之病的洋男伴布罗谢兹(Mikhy Farrera-Brochez,34岁),协助对方骗取本地就业准证,于2018年9月被判坐牢两年。他因在同年2月26日在酒店提供“打毒针”服务,去年10月被判坐牢15个月,目前在狱中服刑。


法官下令他完成现有监刑后,再服刑10个月。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2018年3月2日,肃毒局人员在酒店扣押被告和沈英智,并从沈英智的背包内起获三种毒品,但被告却不配合调查,称执法人员无权搜身,他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他的背包被搜出有吸毒用具,两人随即被捕。


当天傍晚5时30分至隔天凌晨1时许,三名肃毒局人员多次要求被告提供尿液样本,还曾提供饮水给被告,但被告每次以“人权”和“公民权”为由拒绝提供尿液样本。


即便执法人员强调拒绝提供尿液样本是一项罪行,被告仍一意孤行。


抗辩时列出三理由拒绝提供尿液样本


被告抗辩时列出他拒绝提供尿液样本的三个理由:一、肃毒局人员当时没有引述任何法律“命令”他提供尿液样本,也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他不清楚确切需要在多长的时间内提供多少容量的尿液。


二、他怀疑尿液检测的准确度;三、他担心沈英智将掺了毒品的食物给他吃,会导致他尿液结果呈阳性。


不过,法官下判时表示,滥用毒品法令的条文内没有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需要提供一个时间段让涉案者提供尿液样本,而且被告当时已给予多次机会提供尿液样本,被告也没有要求需要多一点时间,或者因为健康疾病问题无法排尿,法官因此认为被告的供词“毫无根据”。


吕德祥在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间,曾担任卫生部国家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部主任,他的同性伴侣布罗谢兹相信因此取得本地医院的爱之病资料库数据,后者因非法握有超过1万4000名爱之病病毒带原者的资料,还扬言要公布资料以勒索我国政府,于去年6月在美国被判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