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活动与旅游相关合约者将有多一个月时间履行合约,以免定金被没收或须付取消费。

律政部昨天发布文告说,活动与旅游相关合约的履约宽限期将延长至1月31日,好让消费者与商家在解封第三阶段重新评估活动或旅游的情况。

当局说,在解封第三阶段,各方有更多余地另做安排,调整合约条款。例如,原本要举办大型婚礼者仍同意在合约上列明的同一天举行婚礼,但要求缩小规模,并支付相对较低的费用。

唯有在无法达成协议时才申请延长履约宽限期

如果合约上列出的活动因冠病疫情不能如期举行,律政部强烈鼓励各方先协商,唯有在无法达成协议时才申请延长履约宽限期。

获准延长者须在1月31日或更早向对方发出通知。发出通知后,商家就不能自动没收定金。

至于取消费,须经评估员鉴定收取消费是公允的之后,商家才可收取。

如果各方在延长宽限期结束时还是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可在宽限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最迟为3月31日)申请评估员鉴定。

评估员可能会要求各方见面调解,或解释为什么不能另做安排,如缩小活动规模或改天举办活动。